請問《中文圖書分類法》類目“238 道教史”(包括各地狀況)的註釋文字為何只限於中國範圍,其理安在?請說明之。
問題 | 請問《中文圖書分類法》類目“238 道教史”(包括各地狀況)的註釋文字為何只限於中國範圍,其理安在?請說明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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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 1 以宗教傳布區域是否超越國界為分類標準,凡超越國界通行至其他國家或區域者,是謂世界性宗教,例如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反之,如僅在一國或一較小區域內傳布者,是謂本國性宗教,例如猶太教、神道教等。 2 基本上,道教只通行於中國,應屬於本國性宗教之一。基於此一事實,故有關設立道教傳布史或現況類目時,可不必考慮其他各國號碼之設立問題。易言之,即類目設立時,只須針對我國史上各斷代道教史、各地方(包括省、縣、市等)道教概況或道教史設立即已足,實勿須考處為世界各國立類設目了。 3 總上所述,我們在修訂《中文圖書分類法》時,即逕在“238 道教史”類下註明“.01-.08依中國時代表複分;.1-.6依中國省區表複分”之字樣,其立類理由即以上述立論為依據的。 |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