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8版)類目“913.6 歌謠曲;流行歌曲”之注釋已注明“依世界分國表複分”,但該類下又編列了“913.67 民歌;校園歌曲”之子目。請問如有一本有關澳洲流行歌曲的文獻,其類號應如何標引呢?

問題
《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8版)類目“913.6 歌謠曲;流行歌曲”之注釋已注明“依世界分國表複分”,但該類下又編列了“913.67 民歌;校園歌曲”之子目。請問如有一本有關澳洲流行歌曲的文獻,其類號應如何標引呢?
分類
答覆內容
1 查《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7版)類目“913.6 歌謠曲;流行歌”類下註明有“依世界分國表複分”字樣。依注釋文字之指示,其義即指明該類可依“世界分國表”之號碼展開子目,亦即“913.62-.67”即為“世界各國流行歌曲”之意。準此而論,中國之流行歌曲類號為“913.62”,日本之流行歌曲類號為“913.631”,澳大利亞之流行歌曲類號為“913.672”。總之,以此類推其類號之展開,基本上應無任何問題。 2 惟《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8版),在“913.6 歌謠曲;流行歌”類下又增列“913.67 民歌;校園歌曲”此一子目,致使在適用之際產生不必要之困擾,或許是編訂者一時的疏忽。因為果依注釋文字之指示,有關澳大利亞流行歌曲的類號應為“913.672”,有關“民歌;校園歌曲”的類號為“913.67”,二者內容性質不同的類目,反變成上下位類的關係,於義於理誠有不恰之處。故為今之計,建議將《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8版)“民歌;校園歌曲”之類號改為“913.69”,問題即可迎刃而解矣!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