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943.9 習字範本”類下設有“943.94 行書”,準此而論,有關楷書、隸書或草書,是否應分入類號“943.9”?請惠予解答,謝謝!
問題 | 《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943.9 習字範本”類下設有“943.94 行書”,準此而論,有關楷書、隸書或草書,是否應分入類號“943.9”?請惠予解答,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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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 1 《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940 書法”類下設有“943.9 習字範本”(943.9)子目,該子目下又立有“943.94 行書”二級子目。按本類立類之用意,似乎在於提供類分中小學生書法學習及練習有關之課程或教材,主要目的在於經由範本加以練習,以達到寫正確之字之要求。故本類收錄文獻,通常以楷書及行書為主。本類主要內容為有關漢字書寫方法、技巧、臨帖、筆法、結體、布局等問題。 2 根據以上分析,《中文分類法》除設類目“943.9 習字範本”外,另設“943.94 行書”而未設其餘各種書體,或有特別考慮。亦即寫正確之漢字(包括筆法、結體、布局等),與隸書或草書追求藝術上的目的迥異。故本人認為“943.9 習字範本”,收錄應以楷書為主,類號“943.94”以收錄行書為輔,至於有關隸書或草書等文獻,則不與焉。即二者不應相闌,如有必要,有關隸書、草書似應立予立類為宜。這或許是由於楷書和行書比較注重實用,故希望習字者習得並養成正確之寫字習慣,其餘各體書法均以臻至藝術境界為其目標和要求,故二者在性質上似乎並不同科,以分別立類為宜。 |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