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類志”是什麼意思?什麼文獻可分入“類志”?它與“方志”有什麼區別?請惠予解答,謝謝!
問題 | 請問“類志”是什麼意思?什麼文獻可分入“類志”?它與“方志”有什麼區別?請惠予解答,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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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 1 方志是地方志的簡稱。該詞係由“方”與“志”兩個詞素組成的詞,其中“方”是指地方、方域而言;“志”或作“誌”,是記、記載或記述的意思。所以,方志即指以地球表面某特定區域作為記述對象的資料書,亦即記述一個地方或某一行政區域的情況(自然情況、社會現象、建置沿革及人物藝文等)和資料的文獻。 2 由於方志是記述某一地方之歷史、地理、自然與人文的綜合性文獻,它涉及時空(史地)、自然、制度(社經、法政、文教)及人文(藝文)等內容,故其性質具有多元性、綜合性和資料性的特點,被譽為地方百科全書或地方百科滙編。類志,又稱專志,是方志中的一種類型,是依類別或主題別編輯成帙的地方專志。例如xx自然志、xx社會志、xx經濟志、xx教育志、xx藝文志、xx人物志等,都是一種地方專志。 3 有關方志之分類,《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分別立有“660 中國地理”、“670 中國地方志”、“680 中國地理類志”、 “690 中國遊志”等相關類目。分類時主要有兩種分類標準,一為以區域作為劃分標準,另一為以主題作為劃分標準。茲就方志相關文獻之分類方法,簡述如下: 4 凡整體論述一地方之志書、歷史及地理等文獻,依省區別分入中國各地方;凡以一地方為探討範圍論述某一主題者,則要依圖書館所採取的分類方式有關。約言之,有關《中文圖書分類法》“地理類志”(也包括遊記)的分類方式有二: 4.1 集中方式:即將內容範圍不論涉及全國抑或各地方之各種專志(類志),均分入“680 中國地理類志”、“690 中國遊志”兩類。 4.2 分散方式:即僅將內容範圍涉及全國之各種專志(類志),分入“680 中國地理類志”、“690 中國遊志”二類;其餘凡內容範圍涉及各地方之專志(類志),例如某地之經濟志、交通志、教育志等專志,先分入“670 中國地方志”,再依方志複分表複分,分入更專精之相關類目。 5 惟圖書館如採上述第2種分散方式,大多數又將各類之地方專志依主題別分入分類法相應之各類目。例如將有關某地經濟史(志)分入類號552.28,將有關某地教育史(志)分入類號520.921-.926等皆是適例。 |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