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圖書館因收藏有中小及幼教教科書,雖然採用的分類標引工具是賴永祥編訂之《中國圖書分類法》,但以前館員有兩種不同的分類方式:其一、分散方式,先分入各類,然後進一步再依總論複分表複分;其二、集中方式,即直接分入“523 初等教育”及“524 中等教育”兩類中之教學法子目,請問現在應如何整合?

問題
本校圖書館因收藏有中小及幼教教科書,雖然採用的分類標引工具是賴永祥編訂之《中國圖書分類法》,但以前館員有兩種不同的分類方式:其一、分散方式,先分入各類,然後進一步再依總論複分表複分;其二、集中方式,即直接分入“523 初等教育”及“524 中等教育”兩類中之教學法子目,請問現在應如何整合?
分類
答覆內容
1 中小及幼教教材,例如有關唱遊、智能活動、生活習慣等教材,有其內容的特殊性、對象的針對性和教學的統整性,故分類時以採集中方式為主,而不宜採分散方式。分類採集中方式,一來可以突顯 貴校館藏特色;二來方便教師或教學時之參考與利用。不過 貴校既然部分採分散方式,部分採集中方式,假如驟然統一改採其中一種方式,或有費時費力之處。 2 貴校如決意改變,例如今後擬統一改採集中方式以標引中小及幼教教材,最好宜針對原有依分散方式分類之藏書,先進行目錄改編(或稱圖書改編)之措施,以免造成同類文獻分散兩處之弊。 3 唯在進行目錄改編之際,宜先評估 貴校之人力和財力為何?同時也應評估目錄改編數量之多寡及目錄改所需時間之久暫。經評估後,如不會造成圖書利用之困擾,再著手進行目錄改編。千萬不可未經評估即冒然進行,反而造成不可彌補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