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為應教學所需,一直有國小教科書,當初館內自行將教科書類號如國語訂為521.81,數學521.82,(即521.8加上初等教育之小學校教學法.31,.32....取國語1,數學2來分類),現因九年一貫教育又增加國中各學科,若欲將教科書集中,則國中教科書各科如前亦加521.8之類號,則各科應如何加上號碼較恰當?

問題
本校為應教學所需,一直有國小教科書,當初館內自行將教科書類號如國語訂為521.81,數學521.82,(即521.8加上初等教育之小學校教學法.31,.32....取國語1,數學2來分類),現因九年一貫教育又增加國中各學科,若欲將教科書集中,則國中教科書各科如前亦加521.8之類號,則各科應如何加上號碼較恰當?
分類
答覆內容
依據《中國圖書分類法》“521.8 教科書”之類下注釋,是可以將各級、各類之教科書集中於該類之下的,基本上 貴校圖書館的作法是正確的。唯當時僅以國小教科書為設類考慮對象,自然不夠縝密、周全,以致於如今難以類分國中教科書。為求解決目前困擾,個人認為可循下列二途徑以解決之: 一、以科目為主,以各級教育為輔展開子目:本方式可以將各級教育之相同科目教科書集中起來,其下再依不同教育級別區別之。實例:於類目“521.8 教科書”之下可設細目為 “1 國語(文)”、“2 國語(文)”、“ 美術”等子目,必要再依各級教育細分之。以本途徑為設類依據,其優點是可以維持原有的編號制度,而不必更弦異張;其缺點有二:其一、各級教育之科目其名稱不盡相同且對應,其二、科目數如超過10科,將會造成編號上的難。 二、以各級教育為主,以科目為輔展開子目:本方式可以將相同教育級別之教科書集中起來,其下再依不同科目區別之。實例:於類目“521.8 教科書”之下可設為 “1 幼稚園”、“2 國民小學”、“3 國民中學”等子目,必要時再依科目細分之。 以本途徑為設類依據,其優點是類目之展開較簡捷容易。其缺點有二:其一、對於教育級別以外之因素,例如九年一貫課程應如何編號,有其困難之處;其二、原有編號制度必須更改,容易造成新舊類號銜接及目錄改編的問題。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