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編文獻題名中出現“密笈”(或“密技”)字樣,例如“楓之谷電玩密技”,分類時可否將題名中凡出現該等字樣之文獻匯集於一處?

問題
待編文獻題名中出現“密笈”(或“密技”)字樣,例如“楓之谷電玩密技”,分類時可否將題名中凡出現該等字樣之文獻匯集於一處?
分類
答覆內容
1 文獻分類最主要標準是文獻所探討的內容主題,分析言之,即文獻中所探討、所研究、所論述的對象、事物、問題、事件、概念等。文獻標引時,首先依內容主題所論述的學科領域歸類,其次才依其他標準做為歸類時的參考,例如時間、空間、形式、語言、版本等因素或特徵。 2 文獻題名中出現“密笈”(或“密技”)字樣,並無揭示該文獻內容主旨的作用,故不可將題名中出現該等字樣之文獻匯集於一處,仍應依該文獻所探討的主題歸類。以 臺端所舉文獻為例,似應分入“電玩”類或“漫畫”類為妥。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