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國編目規則》“插圖及其他稽核細節”中提及:插圖之種類須按下列順序詳記之:像、地圖、設計圖、圖表、影抄、譜系表、表格、樂譜等。其他一般圖概以“圖”著錄。 請教若是書籍所附插圖為較優質紙張精印,且列入正文頁碼之“圖版”,是否可直接著錄“20面,圖版,25公分”? 若上述成立,並且插圖同時出現“像”、“地圖”及“圖版”時,“圖版”之著錄順序排於何者之後? 另外,插圖敘述用語中並無“照片”一詞,但《中國編目機讀格式》卻有含照片之插圖代碼。請問著錄插圖時,是否可逕以“照片”著錄之?謝謝!
問題 | 依據《中國編目規則》“插圖及其他稽核細節”中提及:插圖之種類須按下列順序詳記之:像、地圖、設計圖、圖表、影抄、譜系表、表格、樂譜等。其他一般圖概以“圖”著錄。 請教若是書籍所附插圖為較優質紙張精印,且列入正文頁碼之“圖版”,是否可直接著錄“20面,圖版,25公分”? 若上述成立,並且插圖同時出現“像”、“地圖”及“圖版”時,“圖版”之著錄順序排於何者之後? 另外,插圖敘述用語中並無“照片”一詞,但《中國編目機讀格式》卻有含照片之插圖代碼。請問著錄插圖時,是否可逕以“照片”著錄之?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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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 1 “圖版”一詞,係指用較優紙張精印的圖像,通常頁碼不與正文頁碼合計。因為在圖書編輯過程中,通常是與文字版相對的一道編輯工序,頁碼通常另計。 2 依《中國機讀編目格式》欄位215,歸納起來著錄要點有三:其一、$a記錄待編文獻之面頁數或冊數,$c記錄待編文獻有無圖表,$d記錄待編文獻之高廣尺寸或開本大小。 3 根據上述,對於文獻著錄來說,有兩項涵意:其一、未計入正文之圖版,$a除記錄其面頁數外,$c也應記錄其圖表種類,例如記錄為“圖”、“彩圖”(但不應記錄為“圖版”);其二、若其頁碼已計入正文者,$a不必記錄,只須於$c記錄其圖表種類即可。 4 文獻著錄圖表時,若採概括或籠統著錄方式,可記錄為“圖”或“彩圖”;若採詳細著錄方式,則以特定圖表名稱記錄之。至於記錄為“照片”,《中國編目規則》雖未有規定,但衡之於實務,應是可接受的。 |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