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國內環境而言,對於大陸出版品的編目,是否需要採簡字體建檔?
問題 | 以國內環境而言,對於大陸出版品的編目,是否需要採簡字體建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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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 大陸出版品以簡體本排印,編目時如按「照錄原則」,理應以簡體字照錄。但衡諸實際,以簡體字著錄或建檔有它困難或不便的地方。 首先,就照錄原則來說,它應只是一條「因事制宜」的原則,而不是一成不變的條文,其實字體若超出常用範圍(例如篆字)或鍵盤未置備之字體(例如藏文、俄文、阿拉伯文等字母),通常只能改用相應的字體或字母著錄。準此而論,如以繁體字著錄或建檔,基本上應無照錄原則不適用之理。 其次,就電腦鍵入、顯示、查檢功能來說,這數項功能未必是相應具備的,鍵入沒問題,並不表示顯示或查檢沒問題,因此若用簡體字著錄或建檔,反而造成某些不必要的不便與困擾。 第三,就使用者查找習慣來說,多數使用者較不習慣使用簡體字檢索;同時,現在電腦軟體功能強大,只要置備繁簡字體對照的軟體,即使以繁體字著錄或建檔,經由轉換過程均可顯示或查檢。 最後,就電腦系統來說,對大陸出版品是否採用不同的著錄或建檔方式,需視各館所使用的系統是否支援中文環境而定,不論一概而論(例如傳技系統V.S INNOPAC系統)。就我們所知,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所採之系統為Big-5碼環境,所以採繁體字著錄或建檔;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及國立政治大學圖書館,因系統可以處理簡體字體,所以採照錄原則。 至於本館對大陸出版品著錄與建檔的經驗,略述如後,提供參考:(1)民國82年10月以前,以繁體字著錄建檔;(2)82年11月至88年4月,集叢項之前著錄主體及題名檢索以簡體字著錄,其餘項目以繁體字著錄;(3)88年5月迄今,以繁體字著錄。之所以又恢復以繁體字著錄,其原因有三:(1)檢索困難;(2)因選用之輸入法不同而影響到字形,致使複本比對不易;(3)利用大陸國家書目光盤拷貝書目資料(原書目資料為GB碼,轉出後為繁體字)。 |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