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文期刊改刊名的處理。若一期刊刊名的主要部份相同,只有次要部份變動,例如《高校文獻信息學刊》改名為《高校文獻信息研究》,是否需要為新刊名另建一筆書目記錄?如不需另建書目記錄,則原書目記錄應如何修改?

問題
有關中文期刊改刊名的處理。若一期刊刊名的主要部份相同,只有次要部份變動,例如《高校文獻信息學刊》改名為《高校文獻信息研究》,是否需要為新刊名另建一筆書目記錄?如不需另建書目記錄,則原書目記錄應如何修改?
分類
答覆內容
期刊刊名是讀者查檢文獻的重要途徑之一,對於期刊改名大多數處理法是為其另建一筆新的書目記錄,以利查檢。但為了讓讀者明瞭新舊刊名間的關係,會分別在新舊書目記錄附註項註明二者的承續關係。一般期刊改名之編目方式有兩種,茲簡述如下。 (一)新建一筆書目記錄:期刊改名,通常意味新刊內容性質與原刊已有差異或不同,同時也為了檢索的方便起見,需要在原有的書目記錄之外另建一筆新的書目記錄。唯兩筆書目記錄需加註附註文字,以明瞭兩者之間的\承繼\"關係。即新的書目記錄註明\"繼續: xx \"(填寫舊刊名),原有的書目記錄註明\"改名: xx \"(填寫新刊名)。 (二)沿用原有書目記錄:即不另建一筆新的書目記錄,通常以刊名後段部分之改名為限,且對於期刊內容性質及其檢索基本上不構成影響為原則。此種作法,比較省時省事。實際記錄時,只需在原有書目記錄附註項加註新刊名的附註文字即可。必要時,可在欄位517增加刊名的檢索款目。根據 貴館所提之問題性質,經由前述分析,建議 貴館不妨酌採\"沿用原有書目記錄\"的作法,即不必另建一筆新的書目記錄,以求簡便省力。至於是否需加製新刊名之檢索款目, 貴館可斟酌決定。"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