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論文集編目時,機讀編目格式“Tag200之$f”和“Tag712之$a”是否都是記錄主辦單位?

問題
會議論文集編目時,機讀編目格式“Tag200之$f”和“Tag712之$a”是否都是記錄主辦單位?
分類
答覆內容
(一)會議論文集通常是研討會上報告、宣讀、討論的文章,經整理、彙編後出版的一種文獻類型。就其產生過程來說,通常是先有會議而後有會議論文集。因此,有關會議論文集的著錄,常有連帶將會議主辦者一併著錄的作法。 (二)「會議」的主辦者與「會議論文集」的主編者(在此主要指團體著者)若是相同的話,著錄時自無問題;兩者若有出入,基本作法是將會議主辦者及論文集主編者一併著錄,以求周詳。所以,不管那一種情形,將「主辦者」記錄於機讀編目格式\Tag200之$f\"及\"Tag712之$a\",基本上是正確的。至於論文集之主編者(或編輯者,下仿此),可記錄於\"Tag200之$g\"和\"Tag702\"(或\"Tag712\")。需要特別指出,會議論文集個人主編者(或編輯者),通常不必著錄。 (三)不論會議論文集之主要著者為何,最好依會議名稱取著者號。這是因為會議名稱較少變動,其名稱一致性也高。不然,也要依團體著者取著者號,至於依個人主編者取著者號較不可取,因個人主編者常常更換的緣故。 (四)為求編目的穩定性,對於已按個人主編者取著者號的會議論文集,其後續編目論文集,仍以權宜作法依先前編目著者取號,不必改按會議名稱取號。唯必須將著者取號依據的註釋文字記錄於附註項,以為日後編目引為遵循的依據。附註項之著錄文字,可記錄為「本館已按xx年或第xx屆論文集主編者取著者號」。"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