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NBINet下載的書目記錄數據中,欄位801「出處欄」記錄之「原始編目單位代碼」等數據,是否宜改為「抄錄編目單位代號」?或是原始編目單位代碼保留不刪除,以便查知該筆書目記錄的數據抄自何處?(二)設計「出處欄」的用意何在?目的是為了抄錄編目時,記錄書目數據的「原始來源單位」(即原始編目單位),還是「後繼來源單位」(即抄錄編目單位)?
問題 | (一)從NBINet下載的書目記錄數據中,欄位801「出處欄」記錄之「原始編目單位代碼」等數據,是否宜改為「抄錄編目單位代號」?或是原始編目單位代碼保留不刪除,以便查知該筆書目記錄的數據抄自何處?(二)設計「出處欄」的用意何在?目的是為了抄錄編目時,記錄書目數據的「原始來源單位」(即原始編目單位),還是「後繼來源單位」(即抄錄編目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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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 (一)《中國機讀編目格式》*欄位801(出處欄),主要是為了記錄「原始編目,輸入電子計算機、修改或發行記錄之單位及處理日期,以及所採用之《中國機讀編目格式》版本」而設計的。 (二)欄位801 之「指標」有二,指標1:「未定,以空格表示」。指標2:「說明該單位執行的事項」,以阿拉伯數字「0-3」表示之。例如「0」表示「原始編目單位」,「1」表示「輸入電子計算機單位」,「2」表示「修改記錄單位」,「3」表示「發行記錄單位\。 (三)從上述可知,「指標2」的執行事項,可能涉及4個單位,此即「原始編目單位、輸入電子計算機單位、修改記錄單位、發行記錄單位」。 (四)「原始編目單位」指最先或第一個編目單位而言,以代碼「0」表示之;其後根據「原始編目」\"的書目記錄而抄錄(拷貝)者,其單位應屬修改記錄單位,必須用代碼「2」表示之。 (五)「修改記錄單位」所為之修改,不外乎兩種情況:其一是原始編目後發現記錄有誤,必須加以修改;其二是抄錄編目時部分書目記錄數據必須改為「Local」的數據。關於前一種情況,代碼「2」之「修改記錄單位」,與代碼「0」之「原始編目單位」相同。關於後一種情況,代碼「0」表示「原始編目單位」;代碼「2」則表示「修改記錄單位」,即抄錄編目單位。 (六)抄錄編目時,既要記錄書目數據的「原始來源單位」(即「原始編目單位」),也要記錄「後繼來源單位」(即「抄錄編目單位」)。只是,「原始」及「後繼」兩單位用不同的代碼加以區別。其中,「原始編目單位」用代碼「0」,「抄錄編目單位」用代碼「2」。 **附註:《中國機讀編目格式》,《中國機讀編目格式》修訂小組編撰,第4版,臺北:國家圖書館,1997年06月。" |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