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閱《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8版已將“世界分國表”中之香港及澳門改至“中國省區表/華南地方”表下。唯(http://www.iso.ch/iso/en/prods-services/iso3166ma/02iso-3166-code-lists/...)網站所載有關港澳之代碼“ISO-3166”似仍續用“hk”及“mo”分別代表港、澳地區。因此,有關該地區出版品之編目,《中國機讀編目格式》Tag102(出版國別)“$a” 是否需改為“cn”(中國)?

問題
查閱《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8版已將“世界分國表”中之香港及澳門改至“中國省區表/華南地方”表下。唯(http://www.iso.ch/iso/en/prods-services/iso3166ma/02iso-3166-code-lists/...)網站所載有關港澳之代碼“ISO-3166”似仍續用“hk”及“mo”分別代表港、澳地區。因此,有關該地區出版品之編目,《中國機讀編目格式》Tag102(出版國別)“$a” 是否需改為“cn”(中國)?
分類
答覆內容
1 1997年及1999年,香港和澳門兩地,分別由英國和葡萄牙政府手中收回。與此相應的,《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8版編者賴永祥先生也原編集於“世界分國表”中之香港及澳門改至“中國省區表/華南地方”表,分別編配省區複分號碼“38”和“39”。 2 至於《中國機讀編目格式》之地區代碼仍然用“hk”及“mo”分別代表港澳地區,並未同步加以改訂,主因在於《中國機讀編目格式》以UNIMARC, US-MARC等規範工具為參考藍本。 3 《中國機讀編目格式》是否一定與《中圖法》增訂8版同步加以改訂,其實也大可不必。因為,即使港澳改隸中國,其出版地區代碼也不必改用“cn”,仍可使用“hk”及“mo”以代表港澳地區。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