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以USMARC為規範工具,欄位504若已記錄了“參考書目”字樣,欄位008“內容形式代碼”(Nature of contents)是否還需記錄“b”(Bibliographies)? 2. 就前述問題,中文與西文機讀編目格式之記錄方式是否相同?

問題
1. 請問以USMARC為規範工具,欄位504若已記錄了“參考書目”字樣,欄位008“內容形式代碼”(Nature of contents)是否還需記錄“b”(Bibliographies)? 2. 就前述問題,中文與西文機讀編目格式之記錄方式是否相同?
分類
答覆內容
1 MARC21欄位504為書目註,其功能類似CMARC欄位320,當待編文獻包含參考書目或索引時,可於此欄位加以記載,讀者可藉此文字敘述得知該文獻是否包含參考書目或索引。 2 MARC21欄位008為定長欄位址24-27「內容形式代碼」,類似CMARC欄位100,其功能在於記錄固定長度之代碼或資料,便利日後系統進行書目記錄之篩選,定長欄和附註段功能不同,使用上並不互相違背。 3 當待編文獻含參考書目而記錄MARC21欄位504時,欄位008「內容形式代碼」可同時記載為「n」。(待編文獻本身或大部分為書目時,008「內容形式代碼」方為「b」)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