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發問!
請問《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7版)原立有“416.46 復健Excisions”類,但新版《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卻刪除了,然也未另立相關類目。現在,如據《中國圖書分類法》將復健類編列於整型外科(Orthopedic surgery)之成例,可否於《中文圖書分類法》“...
請問有關“奈米技術”的文獻,原先國家圖書館分入《中國圖書分類法》“339.9 原子能應用”類,之後又更改分入類號“440.7”,究竟應分入何類才比較合適呢?
“926 公共建築”類下註明“依世界區域及分國表複分”,實際適用時是否有衝號之虞?
期刊的特藏代碼是“P”,參考書的特藏代碼是“R”,那麼請問小冊子的特藏代碼應如何標識?
請問《第六屆磺溪文學獎得獎作品專輯》 貴館CIP分入《中國圖書分類法》類號「830.86」(民國34年以後中國文學總集),請問號碼中「86」是如何標引的?請惠予解答,謝謝!
建議《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8版仿「東方食譜」例(原提問文字為「東洋各國食譜」),展開「427.12 西洋食譜」類之細分,類目注釋注明「各國食譜依世界分國表複分」,例如義大利食譜類號為「427.1245」;法國食譜類號為「427.1242」等等,俾便集中各國食譜相關文獻。
有關吉金、石刻等修復文獻,應採集中方式分入“古物修復及保存”(790.72)類,抑或採分散方式依主題別分入相應各類?
中國各河流治理等類目修正
有關「計畫、會議紀錄」等類型之政府出版品,例如《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94年度消費保護計劃》、《形塑知識形政府研討會會議實錄》等,應如何歸類?
1. 請問《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類號“782.886”是否改為“783.3886”即可?若一書分入後一類號,是否表示延用增訂7版的中國時代表?2007年版中國時代複分表是否有所變動? 2. 若以四角號碼為作者號取碼規範工具,《香水》一書作者徐四金,其作者號是如何形成的?
有關道教個人傳記,《中文圖書分類法》類號“239”,並無恰當類目可資利用,如分入類號“239”,又與神仙傳及道教總傳相混,應如何解決
“443 水利工程”類內容訂正
《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943.9 習字範本”類下設有“943.94 行書”,準此而論,有關楷書、隸書或草書,是否應分入類號“943.9”?請惠予解答,謝謝!
請問傳記分類時,傳主國別認定之標準或原則何在?是傳主出生地,還是生活地?如以馬英九、龍應台等人之傳記為例,應分入香港傳記或臺灣傳記,還是分入中國傳記?
一般有關論文的書籍應如何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