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詞新增規則

問題
主題詞新增規則
分類
答覆內容

1 主題詞新增之類型及其位置
1.1 根據《中文主題詞表》9種附錄未收而新增之主題詞,增於詞表附錄中。
1.2 凡新增之人名、家族名、機關團體名、地名等主題詞,增於詞表附錄中。
1.3 根據其餘的自由詞,以及詞表注釋文字或詞表未收而新增之主題詞,增於詞表正文中。

2 新增主題詞時,請參閱待編文獻或相關參考工具書,當下儘量就該詞之詞間關係一次增足。詞間關係包括同義關係(等同關係)、隸屬關係(等級關係)、相關關係3種。

 

詞間關係
款目詞
參照符號
指向的詞
同義關係
主題詞(正式)
主題詞(非正式)
不用
主題詞(非正式)
主題詞(正式)
隸屬關係
主題詞(廣義詞)
主題詞(狹義詞)
主題詞(狹義詞)
主題詞(廣義詞)
相關關係
A主題詞
B主題詞
B主題詞
A主題詞
 
3 為求詞義之單義性,擬針對同形異義詞、多義詞等,從該詞所屬範圍(學科、專業、地域、時間等)對其含義加以限定,以使其具有單義性。加限定詞的方法有兩種:其一、只對其中一詞加限定詞,另一詞則否;其二、對多個詞均加限定詞(建議採本方式)。限定詞之著錄形式,通常是加於主題詞之後,並加圓括號以資識別。限定詞是主題詞不可分拆的一部分,標引時不可省略。
 
    內科
    內科(中醫學)
 
    指揮(音樂)
    指揮(軍事)
 
    大學(書名)
    大學(教育)
 
4 有關電腦程式名稱、電腦程式語言名稱之標引,仍採加註限定詞作法,在專名之後加註“電腦程式”、“電腦程式語言”之限定詞,置於圓括號內,俾便與舊有標題形式一致。
 
    ALGOL(電腦程式語言)
    EXCEL(電腦程式)
 
5 凡待編文獻CIP已著錄有標題者,主題詞標引時即使與舊標題相同,則仍需標引主題詞,並著錄於欄位6__。包括一般標題及已標引人名、家族名稱、機關團體名稱、地名之標題在內。
 
    600 $a黃 $b宗羲 $s(清) $2 csh    【CIP已著錄之標題】
    600 $a黃 $b宗羲 $s(清) $2 cst   【編目組新著錄之主題】
 
    606 $a教育 $x論文,講詞等 $t csh   【CIP已著錄之標題】
    606 $a教育 $t cst 【編目組新著錄之主題】
   606 $a文集 $t cst 【編目組新著錄之主題】
 
6 主題標引時,欄位600 $s人名主題仍需著錄朝代,並加註圓括號。
 
    600 $a姓氏 $b名字 $s(朝代)
 
7 有關地名主題詞之標引方式,有下列兩種:
7.1 直接標引:文獻標引時,直接以地名標引之。中國之省區、臺灣之縣市、外國之國名,均採直接標引方式。
7.2 間接標引:文獻標引時,小地名之前冠以大地名。中國之縣市及以下地名、臺灣之鄉鎮及以下地名、外國之地名等,均採間接標引方式。
 
    607 $a福建省 … … 中國省區
    607 $a宜蘭縣 … … 臺灣縣市
    607 $a英國 … … 外國國名
    607 $a福建省連江縣 … … 中國縣市
    607 $a臺北縣中和市 … … 臺灣鄉鎮
    607 $a法國尼斯 … … 外國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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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