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文學的小說作品,在標題詞語選用上可否採用“臺灣小說”,而不用“中國小說”?煩請撥冗回覆,謝謝!

問題
臺灣文學的小說作品,在標題詞語選用上可否採用“臺灣小說”,而不用“中國小說”?煩請撥冗回覆,謝謝!
分類
答覆內容
1 依《中文圖書標題表》相關規定,凡文學作品不必標引標題。準此,有關“臺灣文學”、“臺灣小說”等作品,自無標引標題之必要。唯各館在使用《標題表》之際,事前本可針對《標題表》加以調整;同時,各館亦可針對標引規則另予加以規定。換言之,《標題表》上之相關規定不盡要嚴格遵循,各館實可基於特別需求而加以變通或更改。 2 設若 貴館願意針對文學作品加以標引,建議 貴館可在內部之“編目作業手冊”或“編目作業細則”詳予規定。唯為求進一步區別文學論述與文學作品之異同,宜在文學、藝術等相關標題詞下增加說明文字。其方式有二,即仿分標題方式和模式標題方式兩種,注以“可依作品、理論、概論等複分”之說明文字。如此,有關“臺灣小說”之論述與作品之區別,當可迎刃而解矣!茲將相關標題試標引如下: 臺灣小說 ─ 作品 臺灣小說 ─ 理論 臺灣小說 ─ 概論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