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SH規定凡標題下註明“May Subdiv. Geog”者,斯可以地區複分之。有關《中文圖書標題表》是否也有同樣之規定?例如標題詞“風俗習慣”有“依地區複分”字樣,至於標題詞“社會問題”即無,是否就意味不能使用地區複分呢?果如此,則如何區分不同地區之社會問題?

問題
LCSH規定凡標題下註明“May Subdiv. Geog”者,斯可以地區複分之。有關《中文圖書標題表》是否也有同樣之規定?例如標題詞“風俗習慣”有“依地區複分”字樣,至於標題詞“社會問題”即無,是否就意味不能使用地區複分呢?果如此,則如何區分不同地區之社會問題?
分類
答覆內容
1 一般而言,標題詞下若註明“依地區複分”字樣,才可依地區複分之;反之,如未註明,通常不進行複分。此觀乎LCSH及《中文圖書標題表》等標題規範工具,應可了然。惟智者百慮或有一疏,難免有馬前失蹄之處,故編目人員如遇此情況,仍可依實務加以增補之。 2 依 臺端所提有關“社會問題”此一標題詞,衡諸實務誠有增補注釋文字之必要。故可於該詞“社會問題”之下增補“依地區複分”注釋文字之字樣,俾提供各國(地)社會問題相關文獻標引之用。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