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法

請問分類標引時,可否在分類號後面再以學科號碼複分之?例如吳寄萍撰《先總統 蔣公教育思想》乙書,其預行編目分類號為005.7852,其號碼是否由“005.78 蔣中正思想研究”+“520 教育”組配而成?前述號碼之組配方式,是否與總論複分中各科觀點(016)之組號方式相仿?惠請解說,以釋疑惑。謝謝!

請問分類標引時,可否在分類號後面再以學科號碼複分之?例如吳寄萍撰《先總統 蔣公教育思想》乙書,其預行編目分類號為005.7852,其號碼是否由“005.78 蔣中正思想研究”+“520 教育”組配而成?前述號碼之組配方式,是否與總論複分中各科觀點(016)之組號方式相仿?惠請解說,以釋疑惑。謝謝!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

《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經書複分表註明每種經書均依本表(經書複分表)複分。具體作法是主類號後先加“0”,再以經書複分號添附於“0”之後,即組成一組新類號。此段文字,本人有些許疑惑?假如《四書今註今譯》乙書,若分入類目“097 四書”,擬再以經書複分表複分之,那麼分類號應為“097.02” 或者還是“097.20”?又類號“097.02”是否與總論複分號碼相衝突?煩請解說,以釋疑惑。謝謝!

《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經書複分表註明每種經書均依本表(經書複分表)複分。具體作法是主類號後先加“0”,再以經書複分號添附於“0”之後,即組成一組新類號。此段文字,本人有些許疑惑?假如《四書今註今譯》乙書,若分入類目“097 四書”,擬再以經書複分表複分之,那麼分類號應為“097.02” 或者還是“097.20”?又類號“097.02”是否與總論複分號碼相衝突?煩請解說,以釋疑惑。謝謝!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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