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編目計畫PCC公布”PCC Guidelines for the 264 field”

(1) 原始編目或新確認之RDA紀錄一律使用欄位264 (2) 對於多冊書、期刊、或整合性資源,當生產、出版、經銷、製造情形發生改變時,可於現存RDA紀錄著錄一個新的欄位264 (3) 對於多冊書、期刊、或整合性資源,若現存RDA紀錄已有欄位260時,在編目員有足夠資訊可以判斷264指標2的情況下,可加註欄位264,並將原有欄位260改為264。 (4) 對於多冊書、期刊、或整合性資源,若非RDA紀錄已有欄位260時,建議不必將欄位260改為264。當生產、出版、經銷、製造情形發生改變時,編目員可自行判斷增加欄位260或264。 (5) 根據欄位246第1個指標值,可遵詢規定(略)重覆著錄欄位264。 ※ 欄位260(Publication, Distribution, etc. (Imprint))與欄位264(Production, Publication, Distribution, Manufacture, and Copyright Notice)可同時存在於非RDA紀錄及正式採用欄位264以前的RDA紀錄 相關連結:PCC guidelines for MARC 21 repeatable 264 field
發布日期:2012年07月27日 最後更新: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