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修訂(Library of Congress Classification)
美國國會圖書館自1802年正式成立以來,一直以自己的方式在分類處理館藏資料。開館之初依書的大小排列,1812年時將資料分成18類再依大小排列,1815年購得傑佛遜總統豐富藏書後即採用其分類方式,將圖書分成三大類四十四類,1897年遷入新館後為因應龐大館藏,便有研擬新法之計畫。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結合分類館員與學科專家一起研發,考量實際藏書及當時出版的各學科目錄而編訂,於1901年發表分類大綱,1902年首先完成印行「Z 目錄學與圖書館學」,其餘學科類目則陸續出版及修訂,保持類目之新穎,以能容納更多更新的資料。
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的設計是為了解決美國國會圖書館館藏排架之需求,因此類目十分詳盡,十分適合館藏豐富的圖書館採用。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並非依知識體系而編制,因此每個類目間的附屬關係並不明顯,各大類的次序亦沒有依照學術的順序排列,加上分類號有時會延伸過長,十分複雜,助記性差,對小型圖書館亦不適用。但美國國會圖書館有專門部門負責分類法的編訂,能及時反應學科之最新發展,則是其優勢。
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是採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數字混合組成的標記法。主類以一個字母表示(I、O、W、X、Y五個字母尚未使用),其下則分衍成若干副類,亦是以一個大寫字母代表(K 法律下的副類則是以二個大寫字母代表)。小類則以阿拉伯數字表示,將1至9999的數字加於主類及副類後細分,這些數字是按算術次序遞進的,必要時還可加小數點複分,理論上可增至無窮盡,小數點後的數字則是十進法展延。各大類除主表外,大多編有專用複分表(包括形式、語言、地理、時代、主題等)。
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主要分成二十大類:
A | General Works 總類 |
B | Philosophy; Psychology and Religion 哲學、心理學與宗教 |
C | Auxiliary Sciences of History 歷史輔助科學 |
D | General and Old World History 通史與古世界史 |
E-F | American History 美洲史 |
G | Geography; Maps; Anthropology; Recreation 地理、地圖、人類學、休閒活動 |
H | Social Sciences; Economics and Sociology 社會科學、經濟與社會學 |
J | Political Science 政治學 |
K | Law 法律 |
L | Education 教育 |
M | Music and Books on Music 音樂 |
N | Fine Arts 美術 |
P |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語言學與文學 |
Q | Science 科學 |
R | Medicine 醫學 |
S | Agriculture 農業 |
T | Technology 技術 |
U | Military Science 軍事科學 |
V | Naval Science 海軍學 |
Z | Bibliography and Library Science 目錄學與圖書館學 |
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的印行由美國國會圖書館負責,除發行紙本分類法外,更有光碟版「Classificatin Plus」發行(每季更新)及網路版「Classification Web」。
相關資料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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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訂購查詢:Cataloging Distribution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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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rary of Congress Classification (LCC) Approved Lists
陳麥麟屏、林國強。美國國會圖書館主題編目。增訂二版。台北市:三民,民90年1月。
陳麥麟屏、林國強。美國國會圖書館主題編目。台北市:三民,民7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