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訂“臺灣縣市及鄉鎮標引法”提供文獻分類標引之用

編訂“臺灣縣市及鄉鎮標引法”提供文獻分類標引之用

近年來有關臺灣地方文獻漸漸增加,惟圖書分類法並無相應的鄉鎮號碼表以及標引的相關說明可資利用,對於分類工作自然增加不小的困擾。有鑒於此,國家圖書館於修訂《中文圖書分類法》(2007年版)之際,編製了“臺灣鄉鎮表”,同時亦編訂了有關如何標引的說明文字,俾提供臺灣有關“地方文獻”標引之用。(國家圖書館編目組陳友民)

發布日期:2001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