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指出版社、學校及社團,下同)名稱或標目之選取、認定、著錄以及上下層級關係,頗為複雜,在文獻編目時如無可資依循之原則,勢必事倍功半。本館有鑑於此,特編訂「 國家圖書館出版社、學校及社團機讀格式記錄原則 」一種,以作為機讀編目格式記錄團體標目之依據。(國家圖書館編目組陳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