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圖書館於90年5月24日編訂「 國家圖書館智慧財產權法分類及標題標引要點 」一種,提供各界參考利用

國家圖書館為求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制文獻分類與標題之正確性與一致性,特於90年5月24日編訂「 國家圖書館智慧財產權法分類及標題標引要點 」一種,提供各界參考利用

 

 

國家圖書館智慧財產權法分類及標題標引要點

民國90年5月14日修訂

修訂日期:2001/5/29

  1. 智慧財產權法包括專利、資訊、營業秘密、商標、著作權、公平交易等法規。凡屬多種智慧財產權法規的彙編,分入"553.4 經濟法規"類;凡屬專利法、資訊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各別智慧財產權法規的彙編,依主題別分入各類。例如專利法分入"440.61 專利法規"類,著作權法分入"588.34 著作權法規"類,商標法分入"587.3 商標法"類。

  2. 法律文獻著述形式,最常見的有單種法規、法規彙編、判解令函、法規釋論、法規論述、比較研究等類型。其中,單一法規、法規彙編、判解令函採"條文形式";法規論述、比較研究採"章節形式";法規釋論採隨條文論述形式。

  3. 法規彙編及判解令函,以翻檢查閱為主,故視為參考工具書,特藏符號標引"R";單種法規以及法規論述、法規釋論、比較研究等,以閱讀為主,故視為一般文獻,不必標引特藏符號。

  4. 法規彙編,依彙編國多寡,分一國、二國、多國(3國以上)3種彙編,其分類及標題標引方式如下:

4.1 一國智慧財產權法規彙編,先分入"553.4 經濟法規"類,然後再依國別複分,例如本國法規彙編分入類號"553.42",中國大陸法規彙編分入類號"553.41"。標題標引為"智慧財產權–國名–法令,規則等"。

智慧財產權實用六法 李素貞主編
特藏符號∕R
類 號∕553.42
標 題∕智慧財產權– 中國– 法令,規則等

4.2 兩國智慧財產權法規彙,依"居前原則"或"篇幅原則"分入其中一國;標題標引仿上條規定,唯需標引兩個標題。

4.3 多國智慧財產權法規彙,逕分入"553.4 經濟法規"類,標題標引為"智慧財產權 ─ 法令,規則等"。

  1. 有關智慧財產權法規之釋論、論述、比較,隨相關法規分類,唯其複分標題為"法規論述"。

兩岸智慧財產權法制比較學術研討會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海峽基金會 政治大學法律系合辦 臺北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1992
類號∕553.4207
標題∕智慧財產權–中國–法規論述
標題∕智慧財產權–中國大陸–法規論述

  1. 其他各種法規之分類及標題標引,例如"526.2 教育法規"、"561.2 金融法規"、"562.12 銀行法規"等,仿本要點之規定。

  2. 本館預編所標引之分類號及標題詞,如與本要點衝突,請依本要點更正之。

  3. 本"要點"之標引規範工具,分別為《中國圖書分類法》(賴永祥編訂,臺北:三民書局經銷,1989年,增訂7版)及《中文圖標題表》(國家圖書館編目組編訂,臺北:編者,1995年,增訂本)。

發布日期:2001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