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圖書館編目組自90年5月起進行「 中國機讀編目格式修訂計畫 」。
國家圖書館編目組自90年5月起進行「 中國機讀編目格式修訂計畫 」。為配合圖書館法第六條規定:「圖書資訊分類、編目、建檔及檢索等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國家圖書館、專業法人或團體定之。」國家圖書館編目組邀集國內專家學者及廠商於90年5月至9月進行中國機讀編目格式更新(update)修訂,並計畫於10月將修訂成果陳報教育部以備公布
更新日期:2004/3/29
為配合教育部依據「圖書館法」責成國家圖書館研擬編目相關技術規範,編目組於民國90年5月23日著手進行「中國機讀編目格式修訂計畫」,並於10月30日完成「中國機讀編目格式民90年修訂版(草案)」,11月8日報部,91年1月8日經教育部圖書館委員會第廿六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教育部於91年12月27日以「台社(三)字第0910166084號」令公布並自即日起生效,且於92年4月以活頁精裝(訂價新台幣450元)及平裝(訂價新台幣400元)兩種形式印製出版,意者請洽本館出版中心,電話:(02)23619132轉804。
此次中國機讀編目格式之修訂方向,主要參酌ISBD-(ER)、中國編目規則(修訂二版)、UNIMARC、MARC 21之最新修訂與發展,同時廣納各類型圖書館自動化系統使用CMARC III及CMARC IV經驗,並更正CMARC IV錯誤。期望能反映文獻處理的最新發展,並兼顧圖書館技術服務及自動化系統實務之所需。修訂範圍包括Leader、0段、1段、8段全部欄位;2段、6段、7段部份欄位等。
出版過程所發現之訛誤,除於出版時更新外,編目園地提供之內容亦一併更新。下列備註欄凡註明「更正」字樣者,表示已根據出版時所發現之訛誤更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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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欄位之內容註明「指標」、「分欄」、「說明」、「相關欄位」、「實例」等;另外,凡90年修訂版有「修訂」或「新增」之欄位,其內容另增「欄位歷史」,以說明本次修訂情況。點選目次畫面「修改情形」欄目下之各欄位「修訂」,可連結至本次修訂之欄位,其內容文字以網底顯示之,俾便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