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C在編目和詮釋資料工作中使用人工智慧和機器學習技術的指導原則〉草案

PCC 發布〈PCC在編目和詮釋資料工作中使用人工智慧和機器學習技術的指導原則〉(PCC Guiding Principles for Use of AI and Machine Learning Technologies in Cataloging and Metadata Work) 草案,並徵求合作編目圖書館及全球各界提供意見回饋。茲將該草案之重點簡單摘要如下:

 

隨著人工智慧 (AI) 技術以指數級增長的方式融入越來越多的系統和服務,人們對人工智慧如何協助或增強編目和詮釋資料工作的興趣也日益濃厚。圖書館系統開發人員已開始在其平台中增加人工智慧功能,編目從業人員也嘗試利用人工智慧和機器學習 (ML) 來增強其工作。PCC 認為,編目員和其他詮釋資料專業人員在測試、培訓和提供人工智慧功能和工具的回饋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雖然人工智慧和機器學習技術在為編目員和研究人員帶來益處方面展現出一些潛力,但也存在一些重要的倫理、經濟、法律等因素,需要仔細權衡這些因素與潛在益處。本原則聲明旨在為圖書館和編目員於考慮或著手進行與人工智慧相關的編目工作時,提供決策和資源分配的指導。

 

該指導原則主要分為以下 4 點加以闡述:

 

  1. 人工智慧是提高品質和效率的工具:簡化工作流程並協助實現重複性任務的自動化(例如:程式撰寫、鏈結資料、實體管理),將有助於釋放編目員的時間,以便進行更具挑戰性和智力要求的工作;
  2. 人類自主性至關重要:由於生成式人工智慧依賴其底層資料集,因此可能存在錯誤、偏差或不完整,其實編目員仍然是詮釋資料工作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並應酌情使用人工智慧和機器學習,而不是過度仰賴人工智慧;
  3. 詮釋資料標準與實務同樣適用:適用於人工輸出的詮釋資料標準和實務也適用於人工智慧輸出,人工智慧幻覺造成的不準確性對使用者探索和存取資料的負面影響與人工造成的不準確性相同,且與其他技術一樣,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產生的詮釋資料,應與人工編目員創建的詮釋資料相當,甚至更勝一籌;
  4. 人工智慧的使用應有其助益:人工智慧的使用應為圖書館及其使用者帶來可衡量的效益,且效益不被負面影響所抵消,使用人工智慧的圖書館應考慮當前和未來的環境影響。

     

發布日期:2025年07月31日 最後更新:202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