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圖書館編目組分類目錄排片規則
1 名詞解釋
1.1 索書號碼
索書號碼(call number)簡稱索書號,又稱“稱謂號碼”。係位於卡片目錄左上角的一組號碼,它由分類號、同類書區分號、輔助區分號3部分構成,有時還包括特藏符號(地位號碼)在內。索書號之作用主要有二:其一、用以表示某一特定文獻在分類目錄中的相對位置;其二、用以代表特定的某一文獻,並表示其在圖書館藏書中的位置及其排架順序。一般索書號通常只要具有分類號、同類書區分號兩者,即足以區別不同的文獻;但較複雜的索書號,還必須加上輔助區分號,才可達到“一書一號”的要求(註1)。茲為明瞭起見,特將索書號結構解析如下:
M 660
8564
89
→特藏符號 →分類號
→同類書區分號(作者號)
→輔助區分號(年代號)
1.2 同類書區分號
又稱“書次號”或“書號”。依分類原理,同類文獻其分類號必定相同。但分類號相同,在文獻排架殊為不便,必須附加號碼加以區別之。此附加之區別號碼,稱為“同類書區分號”(book's number)。同類書區分號可依作者號、書名號、年代號等號碼編成,其中以作者號(author's number)最常見。故有時即以“作者號”(著者號)來指稱“同類書區分號”。
1.3 輔助區分號
同類區分號假如還不足以區分同類的文獻,則需再加其他號碼以進一步區分之,此進一步附加的區分號碼,稱為"輔助區分號"。 輔助區分號包括作者區分號、作品號(種次號)、續編號、複分號、研究者號、年代號(及年代區分號)、卷次號(冊次號)、複本號(部次號)等8種。茲為明瞭起見,特將“國家圖書館輔助區分號”製表解說如下:
名稱 又名 符號 讀法 作用 位置 起編 備考 著者區分號 : 冒號 區分具有相同著者號的不同著者 著者號右側 :2 [1] 作品號 種次號 - 槓號 表示同一著者同類書的館藏次第 著者號右側 -2 續編號 . 點號 表示內容性質具賡續關係的文獻 著者號或作品號右側 .2 複分號 ( ) 括號 指同類書區分號的複分:專書、個人傳記、機關誌及學校誌適用 著者號、作品號或續編號右側 [2] 研究者號 著者號下一行 年代號 表示再版或有資料年代的文獻 著者號或研究者號下一行 [3] 卷次號 冊次號 v. 表示多卷書或叢書的單卷(冊) 著者號或年代號下一行 v.1 [4]、[5] 複本號 部次號 c. 表示內容及版本完全相同的第二本文獻 著者號、年代號或卷次號下一行 c.2 [6] 特藏符號 地位號碼 M, P, R等 表示收藏地點或資料類型 分類號的上一行 [1] 以前本館曾採用"角號"作為著者區分號的標記符號,其位置在著者號的右下角。
[2] 包括機關出版品排列號及學校出版品排列號在內。《中國圖書分類法》採用"."(點號)作為複分號的標記符號。
[3] 以前本館曾採用"."(點號)表示不同的年代、版次或版本。
[4] 卷次號因所採著錄方式不同而異其涵意,茲分兩點論述之。其一、採整套著錄及分類之叢書、多卷書、連續出版品等文獻,其卷次號只出現於文獻實體書標及書內碼位置以及卡片目錄登錄號之後,但不會出現於卡片目錄的索書號位置。其二、採"分散著錄,整套分類"之叢書、多卷書、連續出版品等文獻,其卷次號既出現於卡片目錄的索書號位置,又出現於文獻實體書標及書內碼位置。
[5] 採"整套著錄,整套分類"之索書號,年代號在前,卷次號在後;採"分散著錄,整套分類"之索書號,卷次號在前,年代號在後。
[6] 卡片目錄排列時無複本號問題,但文獻實體排架時卻有"複本號"(部次號)的問題。複本號只出現於文獻實體書標及書內碼位置以及卡片目錄登錄號之後,不會出現於卡片目錄的索書號位置。
2 規範工具
2.1 中國圖書分類法 賴永祥編訂 臺北 三民書局總經銷 1979 增訂7版
2.2 中國圖書分類法 賴永祥編訂 臺北 文華圖書館資訊管理公司 2001 增訂8版
2.3 國家圖書館增訂類目表 國家圖書館編目組編訂 臺北 國家圖書館 2000
(內有「國家圖書館著者號取碼要點」及「國家圖書館輔助區分號一覽」)
2.4 中文目錄檢字表 中國圖書館學會分類編目委員會編 臺北 中國圖書館學會 1965
3 排列方法
3.1 分類目錄之排列
分類目錄依索書號“逐位數值”大小或“自然數序”大小排列。特藏符號只表示文獻之類型或性質及指明文獻的收藏空間,通常不列入排序。索書號的排列方法,主要有“逐位數值排列法”及“自然數序排列法”兩種。
3.2 逐位數值排列法
將整組號碼以“逐位數值”方式加以分解,然後自左至右“逐位”比較數值大小並排列之。分類號、同類書區分號,以及輔助區分號中之“複分號”、“研究者號碼”等屬之。其排列順序舉示如下:
1, 11, 111, 112, 113, 12, 13, 2, 21, 22, 23, 3, …
3.3 自然數序排列法
依整組號碼的自然數序大小直接排列之,其排列順序是“小數在前,大數在後”。除複分號外,大部分的輔助區分號均屬之。其排列順序舉示如下:
1, 2, 3, … 8, 9, 10, 11, 12, 13, … 20, 30, …
4 排片舉隅
4.1 分類目錄之各個款目,依分類號“逐位數值”大小排列。唯須特別注意之處有兩點:其一、帶有斜撇(∕)的分類號,排列時有斜撇的分類號排在無斜撇的分類號之後,然後再按斜撇後之號碼“逐位數值”大小排列。其二、帶有拉丁字母(羅馬字母)的分類號,排列時先按相同字母集中,然後再按字母後之號碼“逐位數值”大小排列。
228 中國佛教史
300 科學概論
312.9 電腦概論
312.949 計算機概論. 應用軟體篇
312.949A3 3D動畫實作手冊
312.949A4 流程圖與組織圖之繪製 *ABC FlowCharter(電腦程式)
312.949A42 深入淺出Access 2000資料庫程式設計
312.949A45 Ami Pro 2.0中文版易學易用專輯
312.949B37 BMDP統計使用手冊
312.949B7 BRIEF文書編修系統手冊
312.949C18 CA-Compete!For WINDOWS
312.949C19 速成CA-Cricket Presents For WINDOWS
312.949C2 活用CA-dBFast資料庫管理系統
312.949C22 CA-RET/Xbase For WINDOWS
312.949C28 CA-VO程式設計速查手冊
312.949C3 CADKEY使用指引
621 先秦史
673.21 臺灣府志 十卷 (清)高拱
673.22 臺灣通史 連橫
673.2202 臺灣紀事:臺灣歷史上的今天 莊永明
673.29∕101.1 臺北市志 臺北市文獻委員會
673.29∕101.6 臺北古城之旅 莊展鵬
820 中國文學概論
820.9 中國文學史
820.97 中國小說史
901.4 藝術心理學
909.2 中國美術史
4.2 分類號相同時,依同類書區分號(作者號)“逐位數值”大小排列。例如下列有關中國哲學史之文獻,其分類號均為“120.9”(以《中國圖書分類法》為分類規範工具,下同),故應依同類書區分號排列:
8278 中國哲學史新論 馮友蘭
8436 中國哲學史綱要 范壽康
845 中國哲學問題史 宇同
846 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上) 胡適
8466 中國哲學史綱要 蔣維喬
8546 中國哲學史 勞思光
856 中國哲學大綱 羅光
8577 中國哲學思想批判 韋政通
4.3 同類書區分號相同時,依輔助區分號排列。其中,複分號依“逐位數值”大小排列,其餘的輔助區分號依“自然數序”大小排列。例如下列各書均係中國作家之散文集,其分類號均為“855”,同類書區分號均為“8566”,故應依輔助區分號“自然數序”大小排列:
8566 聽聽那冷雨 余光中
8566-2 左手的繆思 余光中 文星書店 民國52
8566-2 左手的繆思 余光中 時報文化出版公司 民國69
69
8566-3 青青邊愁 余光中
8566:2 曇花開的晚上 艾雯(熊崑珍)
8566:2-2 浮生散記 艾雯(熊崑珍)
8566:3 短詩‧短語‧短歌 呂自揚
8566:4 理想國 莊伯和
4.4 無“專號”(註2)專書及其研究書(包括注釋、翻譯、縮寫、評論、賞析、考訂等)排列時,其特定專書之研究書應排被研究專書或作品之後。至於總論被研究者及其所有作品之研究書,則應排在被研究者所有入藏專書或作品之後,並於被研究者號碼(即索書號的第2行號碼)之後加複分號“(08)”以資識別(註3),研究書之作者號則記錄於被研究者號碼之下一行,即索書號的第3行。茲以白先勇短篇小說集及其研究(分類號為“857.63”)為例,將其排列順序舉示如下:
8676 謫仙記
8676-2 遊園驚夢
8676-3 臺北人 晨鐘出版社 民國60
8676-3 臺北人 中文大學出版社 民國89
89
8676-3 臺北人 長宥文化事業公司 民國89
89-2
8676-3 王謝堂前的燕子:「臺北人」的研析與索隱 歐陽子(洪智慧)
8263
8676-4 寂寞的十七歲
8676-4 寂寞的十七歲 風雲時代出版社 民國78
78
8676-4 寂寞的十七歲 允晨文化事業公司 民國78
78-2
8676(08) 白先勇論 袁良駿著
8767
8676(08) 悲憫情懷:白先勇評傳 劉俊著
879
4.5 傳記排列時,先排傳主自撰的傳記文獻(例如自傳、回憶錄、日記等),再排他撰之傳記文獻。有關機關團體誌(包括學校誌、公司誌、企業誌等)之排列法,准用本條規定。
4.6 不同種類之輔助區分號,其排列順序公式如後:“作者區分號–作品號–續編號–複分號(註4)–研究者號–年代號–卷次號–複本號”。
以下設甲、乙兩位不同作者,但作者號相同,圖書館同時入藏他們同類的文獻,其中甲作者著有“a, b, c”等書(及其衍生性文獻),乙作者著有“x, y, z”等書(及其衍生性文獻)。依本條規定,其排列順序如下: (設分類號為“820.9”,作者號為“8452”)
8452 a書
8452(021) a書之索引
8452(04) a書之詞典
8452.2 a書之續書
8452.2(021) a書續書之索引
8452-2 b書
8452-2.2 b書之續書
8452-3 c書
8452-3(021) c書之索引
8452-3.2 c書之續書
–以上為甲作者所著書及其衍生性文獻–8452:2 x書
8452:2-2 y書
8452:2-2(022) y書之問題集
8452:2-2(07) y書之研究論文集
8452:2-2.2 y書之續書
8452:2-3 z書
–以上為乙作者所著書及其衍生性文獻–
註1:“一書一號”的要求,主要針對相同的資料類型或收藏場所而採取的一種措施;至於不同的資料類型或收藏場所,並不嚴格要求“一書一號”,即使索書號相同也無妨。例如某一圖書及視聽資料之索書號均為“913.6 8755”,但視聽資料因加註“AC”、“AP”等特藏符號,即可與圖書之索書號相區別。
註2:《中國圖書分類法》設有許多“專書類目”,例如“121.1 易經”、“610.11 史記”、“857.49 紅樓夢”等。與其相關的,例如《聊齋志異》、《文心雕龍》、《天工開物》等書,《中圖法》則未設為“專書類目”。
註3:目前暫以短篇小說集、散文集、新詩集等文類之評論及其作者之研究為限,其餘各類之專書研究,視情況決定是否加複分號“(08)”。
註4:包括機關出版品排列號及學校出版品排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