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問, 例如有一本書, 內容是某人的講錄, 那麼, 著者號是取該書的編者還是講錄的人??

暱稱
Wendy
問題
你好! 我想問, 例如有一本書, 內容是某人的講錄, 那麼, 著者號是取該書的編者還是講錄的人??
分類
答覆內容

應取講者。
以MARC 21著錄格式為例,100段主要著者為講者,若有紀錄之人要立檢索款目,則著錄於700段。
作者號應取對作品內容負主要責任之人,若內容為多人的結集,才考慮用編者,編著錄於MARC 21的700字段。
如一本書名為《名家講論語》,內容是傅佩榮、王邦雄等10位講者講述論語,書名頁只有主編「王大明」,那麼,可以以編者「王大明」取作者號。

錢月蓮敬答   20121009
 

"
發布日期:2012年10月08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