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關於RDA在 標點符號 及 縮寫 方面有甚麼規定?1) 在020 ISBN 內的 \alk. paper\" 是否需要轉成全寫\"Alkaline paper\" 2) 在100 / 505 / 520 等項目內, 是否需要於最後加上\"句號\"另外如果書目由四位以上的作者著作, 在245 內是否需要將所有作者列出,有沒有類似 [et al.]可替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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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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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關於RDA在 標點符號 及 縮寫 方面有甚麼規定?1) 在020 ISBN 內的 \alk. paper\" 是否需要轉成全寫\"Alkaline paper\" 2) 在100 / 505 / 520 等項目內, 是否需要於最後加上\"句號\"另外如果書目由四位以上的作者著作, 在245 內是否需要將所有作者列出,有沒有類似 [et al.]可替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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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Kitty:

您好, 回覆問題如下:

1. 可以縮寫也可以不縮寫。RDA的精神雖鼓勵用全稱,讓使用者明白易懂,但並無強制規定用於所有地方。針對020此欄位,RDA並無規定一定要用縮寫,貴館可自行斟酌用全稱或縮寫。
RDA的縮寫規定見附錄B。

2. 基本上要加句點, 但有些例外的情形:

(1)100段結尾以句點「.」標示。(例外:當字段以連字符-、圓括弧( )、$j以of結尾、若以$4為本欄最後一分欄時,句點應標記在其前的一個分欄)

(2)505段結尾以句點「.」標示,表示內容完整或部分內容。505段的指標1若用"1"表示內容不完整時,可以不用句點「.」結束。

(3)520段結尾以句點「.」標示,除非字段結尾另帶有其他標點符號。

3. RDA已突破作者不過3的規則,多個作者的處理方式,在245段可以有以下兩種選擇:
(1)全部著錄;
(2)以「XXX和其他x人」方式著錄。
但檢索點則希望都能予以著錄,以符合FRBR使用者原則。
不過這只是希望而已並無強制規定: 據RDA19.2規定只第一位創作者是必要的,其餘並無強制規定。
RDA已放棄main entry的概念,但因受限於目前仍為MARC的環境,所以,最主要作者或排名第一者,著錄於1XX,其餘著錄7XX。以已實行RDA的國家來看,一般國家圖書館、大學圖書館等大型圖書館多半會為所有作者建立權威款目!

錢月蓮敬答  20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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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5年05月14日 最後更新:2019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