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7版)類號“920”為建築美術總論,“920.9”為建築美術圖集,請問有關建築美術史之文獻,應如何標引?

問題
《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7版)類號“920”為建築美術總論,“920.9”為建築美術圖集,請問有關建築美術史之文獻,應如何標引?
分類
答覆內容
一、建築美術總論、建築美術圖集、建築美術史等文獻,均是從美術方面以論述建築的。因此,分類標引時宜分入建築藝術有關類目。《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7版)在藝術(900)類下設有“920 建築藝術”類,可提供利用。 二、《中圖法》有關建築美術史之類目,是分在“922 中國建築”、“923 各國建築”兩類。因此,文獻分類標引時,有關中國建築美術史分入“922 中國建築”類;有關東方(或亞洲)建築美術史分入“923.3 東方建築”類,有關西洋建築美術史分入“923.4 西洋建築”類。 三、至於有關綜論中外各國、東西各國或世界建築美術史之文獻,在《中圖法》未設有明確之類目可資利用,因此分類標引時會有問題產生。 四、《中圖法》類號“920.9”己編為“建築美術圖集”類,因此有關世界建築美術史之文獻,自不宜分入該類號。唯一可資利用之類目,厥為“923 各國建築”類。唯如分入該類目,藏書組織又會產生“部分(中國)在前,整體(世界)在後”的弊病,如反映在類目體系上則是上位類目(“923 世界建築”)反在下位類目(“922 中國建築”)之後,破壞了類目組織的邏輯性。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