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才”係一種日本說話表演藝術,以兩人為一組,通過滑稽的對白及動作來表演的藝術,類似中國的雙口相聲。《日本十進分類法》(NDC9)大眾演藝類下有漫才專號(779.14);相對於此,《中國圖書分類法》(CCL 增訂8版)並無適當類目可資應用。至於,與“漫才”相近之即興表演單口相聲:“落語”,NDC9則分入“日本文學”類“民間文學”目(861.58)。目前,本館有三本日文書,其內容皆為漫才團體的說話表演藝術,擬分入《中圖法》“861.58 日本民間文學”類,不知是否恰當?又未來如有“落語”或“漫才”...

問題
“漫才”係一種日本說話表演藝術,以兩人為一組,通過滑稽的對白及動作來表演的藝術,類似中國的雙口相聲。《日本十進分類法》(NDC9)大眾演藝類下有漫才專號(779.14);相對於此,《中國圖書分類法》(CCL 增訂8版)並無適當類目可資應用。至於,與“漫才”相近之即興表演單口相聲:“落語”,NDC9則分入“日本文學”類“民間文學”目(861.58)。目前,本館有三本日文書,其內容皆為漫才團體的說話表演藝術,擬分入《中圖法》“861.58 日本民間文學”類,不知是否恰當?又未來如有“落語”或“漫才”表演論述相關文獻,是否請國圖於日本戲劇類下增訂“日本說話表演藝術”子目或注釋文字,以便標引(參考:中國相聲表演入“982.58 講唱戲曲”類)?勞您費心為小眾日文圖書的CCL類號釋疑,謝謝
分類
答覆內容
1 凡表演藝術之文獻,通常涉及兩方面:其一為文學部分,另一為演出部分。因此,有關表演藝術的文本分入文學類,有關表演藝術的演出則分入戲劇藝術類。根據文本改編之腳本(又稱演出本或臺本),亦分入戲劇藝術類。準此而言,增補漫才及落語相關類目時,凡有關文本的,可編列於“日本文學/民間文學”類下;凡有關表演的,則編列於“日本戲劇”類下。 2 表演藝術之構成圖解:以戲劇為例 戲劇文學:文學部分 戲劇 舞臺表演 舞臺美術 舞臺藝術:演出部分 舞臺技術 戲劇音樂 戲劇裝飾 ─ ※ 根據劇本改編之演出底本,稱為演出本(又稱臺本或腳本)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