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3冊正文和1冊地圖集(或圖版,下同)之西文套書,稽核項著錄時,其地圖集冊數是否併入正文著錄為“4 v.”?抑或將其視為附件著錄於稽核項之後,前置以加號(+),記錄為“3 v. + 1 atlas”?又該書地圖集之書標冊次號及書內碼冊次號是否標引為“v. 4”,抑或有其他較合適之標引法?請代為解答,謝謝!

問題
請問有3冊正文和1冊地圖集(或圖版,下同)之西文套書,稽核項著錄時,其地圖集冊數是否併入正文著錄為“4 v.”?抑或將其視為附件著錄於稽核項之後,前置以加號(+),記錄為“3 v. + 1 atlas”?又該書地圖集之書標冊次號及書內碼冊次號是否標引為“v. 4”,抑或有其他較合適之標引法?請代為解答,謝謝!
分類
答覆內容
就提問文意觀之,本套套書之冊數應視為包括地圖集在內,總共有4冊。其中第1-3冊為正文,第4冊為地圖集。故著錄時稽核項應著錄為“4 v.”,但不可將其視為附件著錄於稽核項之後。必要時,可於附註項註明該套書之內容,其附註文字可著錄為“第1-3冊為正文,第4冊為地圖集(或圖版)”。至於地圖集之書標冊次號及書內碼冊次號,可標引為“v. 4”。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