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就【編目規則1.1.1.1】”正題名之遣詞用字、符號、標點、數字、國語注音符號、羅馬拼音,或其他拼音符號及夾用外文者,均依原作品所載著錄。若正題名中之標點符號與本規則指定之標點符號相同而有礙辨識時,得改以適當之符號或省略。”但若是其標點符號有其特殊意義時(但與編目規則規定者相同時),可否可以不必尋求替代符號而直接照錄?如:日文書之集叢名為『??????=建築技術』(OnePoint=建築技術)--明顯不屬於並列集叢名時,是否可照錄?[本資料已於日本國會圖書館查得,其書目記錄之集叢名”=”為照...

問題
請問就【編目規則1.1.1.1】”正題名之遣詞用字、符號、標點、數字、國語注音符號、羅馬拼音,或其他拼音符號及夾用外文者,均依原作品所載著錄。若正題名中之標點符號與本規則指定之標點符號相同而有礙辨識時,得改以適當之符號或省略。”但若是其標點符號有其特殊意義時(但與編目規則規定者相同時),可否可以不必尋求替代符號而直接照錄?如:日文書之集叢名為『??????=建築技術』(OnePoint=建築技術)--明顯不屬於並列集叢名時,是否可照錄?[本資料已於日本國會圖書館查得,其書目記錄之集叢名”=”為照錄而非作為並列集叢名],煩請為我解答,謝謝!
分類
答覆內容
為敘述方便起見,在此將\著錄用標點符號\"稱為\"著錄符號\"。 (一)《中國編目規則》規定文獻著錄以\"照錄\"為原則,因此凡標點符號與著錄符號相同且有礙辨識時,可以將標點符號改為其他適當符號著錄之。 (二)觀日文書集叢名《ワンポイント= 建築技術》,兩者實為一集叢題名之兩種語言的書寫形式,故著錄時實可以並列集叢名視之,同時將名稱中之標點符號等號\" = \"看作並列集叢著錄用之前導符號。"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