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該如何編目?

暱稱
Fulva
問題

您好,

在"行政法院裁判要旨彙編"做編目建檔時遇到一些狀況~
手邊的這套書,
第1.6.7(上下)輯是平裝、第2~25輯是精裝,
*不確定第1輯是否有出精裝版及2~5.8~25輯是否有出平裝版~
第17輯開始才有ISBN碼,
第18輯過後,書名由"行政法院裁判要旨彙編"變更為"最高行政法院裁判要旨彙編"~

想請問:
1.在不確定套書是否齊全的狀態下,平裝.精裝是否需列分列兩筆書目記錄?索書號部分如何記錄、區別??
2.就第7輯的狀況,平裝分上下兩冊,精裝僅有1冊,平、精裝出版日期相同,此時該如何記錄??如須紀錄副本,該如何選擇誰列副本?
3.在第18輯過後書名有所變更,會建議將前後書名分做兩筆書目記錄並於相關提名段的517其他提名註記即可?抑或記單筆書目紀錄,於著錄段200$a正題名處將前後書名併記??

懇請賜教~

分類
答覆內容

Fulva,您好:

 

著者之某一作品僅會因不同資料類型或媒體、不同發行模式(單行本、連續性出版品或整合性資源)、不同語文、不同出版者、不同版本而需為之另外建立1筆新的書目紀錄。相同具體呈現之出版品,並不會因其裝訂的不同(精裝或平裝)而需分別編目,主要原因在於相同具體呈現(即代表某一作品之媒體相同、發行模式相同、語文相同、出版者相同、版本相同)的出版品,即使裝訂不同,其內容與版式仍然會是完全一樣的,因此不需為其另行編目。

 

同一套書無論是否齊全,若同時館藏有精、平裝,以最先入館者為正本、後續入館者為複本,複本於索書號上依序加上c.2、c.3…以茲區別。CMARC著錄時,利用重複的欄位010分別記載精、平裝之ISBN,並以欄位300或310註明裝訂情況,例如:

  010 0# $a978-957-333-270-1$b平裝$dNT$420

  010 0# $a978-957-333-271-8$b精裝$dNT$480

  310 ## $a c.2為精裝本

 

同一出版品,平裝分上下兩冊、精裝僅有1冊,其CMARC著錄樣例如下:

  010 0# $a978-957-333-269-5$b第1冊 ; 平裝$dNT$420

  010 0# $a978-957-333-270-1$b第2冊 ; 平裝$dNT$420

  010 0# $a978-957-333-271-8$b精裝$dNT$480

 

以《行政法院裁判要旨彙編》及《最高行政法院裁判要旨彙編》為例,係逐年分輯出版,是典型的連續性出版品。對於連續性出版品而言,題名前五字有增、刪、改變或重新排序時,會被視為連續性出版品的主要改變,因此需為題名改變後的連續性出版品另編1筆書目紀錄。CMARC編目時,不以欄位「517其他題名」來建立相關題名的連結,而係以欄位「430繼續」及欄位「440改名」來建立前後題名的相關連結,著錄方式如下:

 

 200 1# $a最高行政法院裁判要旨彙編

 430 #1 $12001#$a行政法院裁判要旨彙編

 

 200 1# $a行政法院裁判要旨彙編

 440 #1 $12001#$a最高行政法院裁判要旨彙編

 

國家圖書館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敬覆

發布日期:2020年08月14日 最後更新:2020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