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 這裡有問題請教。 關於tag 100 及 700,著錄者的著錄方式。 根據RDA是不是要連著作方式一併記錄, 例如: 100 |a何小明,|e著 100 |a何小明,|e編 100 |a何小明,|e主編 100 |a何小明,|e繪 這樣的寫法有問題嗎? 另外 tag007及008 看了其實不太明白作用是什麼? 有什麼重要的意義, 因為目前使用的系統並沒有這2個tag, 可以請老師指點?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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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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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 這裡有問題請教。 關於tag 100 及 700,著錄者的著錄方式。 根據RDA是不是要連著作方式一併記錄, 例如: 100 |a何小明,|e著 100 |a何小明,|e編 100 |a何小明,|e主編 100 |a何小明,|e繪 這樣的寫法有問題嗎? 另外 tag007及008 看了其實不太明白作用是什麼? 有什麼重要的意義, 因為目前使用的系統並沒有這2個tag, 可以請老師指點? 謝謝
分類
答覆內容

敬啟者,您好:

採用RDA編目後,有關MARC 21欄位100及700之$e關係用語(即所謂的著作方式),通常是要著錄的,除非找不到適當或恰當的關係用語時,方不著錄,主要係由於MARC 21欄位100及700之$e並非必備分欄。雖然如此,但是為了未來或新一代目錄呈現時能達到FRBR目錄的顯示方式,建議於編目時,若確定著作方式及資源與作者之間的關係用語時,最好仍是儘可能著錄。

MARC 21欄位100及700之$e關係用語,並非任意自行決定其詞語,編目時仍需依據RDA附錄I所規定之正式用語,若為中文編目,則可參考國家圖書館編目園地已公布之RDA附錄I中譯用語(http://catweb.ncl.edu.tw/userfiles/catweb/files/RDA%20附錄I20170912更新.pdf)。例如:

    1001 $a何小明,$e文字作者

    1001 $a何小明,$e編輯

    1001 $a何小明,$e插圖者

欄位007及008為MARC 21定長欄位,係以代碼或數字方式標示資料實際情形。欄位007用來描述書目資源的稽核細節,通常用於非書資料;欄位008則用來描述書目資源的內容特性,適用於各種類型的資料。定長欄以代碼或數字表示的好處是,記載簡單不佔空間,同時也方便書目呈現時轉為文字方式於WEBPAC上顯示,另一用途則方便書目資料庫內特定類型與情形的資料之篩選和統計。

國家圖書館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敬覆

發布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最後更新:2019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