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西文文獻分類標引時,對於有相同的分類號和作者號,但卻為不同作者,其分類索書號應如何標引。

問題
有關西文文獻分類標引時,對於有相同的分類號和作者號,但卻為不同作者,其分類索書號應如何標引。
分類
答覆內容
圖書分類主要的目的是為了類集和區分,詳言之,即將同類的書聚集一起,不同類的書區分開來。但同類書其分類號必定相同,因此還需進一步加以區分,這樣才能區別每一種書並方便圖書排架。 一般而言,大部分圖書有了分類號和同類書區分號(作者號)組成的分類索書號,即可達到區分和識別的功能。但有時如本題所提,對於有相同的分類號和作者號而又是兩個不同的作者,還必須加上輔助區分號以求補救之。 輔助區分號有多種,作者區分號是其中一種。以國家圖書館西文文獻分類標引為例,作者區分號以小寫的拉丁字母\a, b, c…\"為識別符號。設有鄭(Cheng)、程(Ch'eng)兩位作者[註],他們分別著有《朱子哲學》,如以《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法》、《克特著者號碼表》為標引工具,其分類號為\"B128.C5\",作者號為\"C421\"。因此,第二位作者(程)就必須加作者區分號\"C421a\"以區別之。如此,鄭(Cheng)著之《朱子哲學》分類索書號為\"B128.C5 C421\";程(Ch'eng)著之《朱子哲學》分類索書號為\"B128.C5 C421a\"。 **[註]依據韋翟士羅馬字母(Wade-Gilies System)拼寫"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1日 最後更新:2020年07月06日